(吉隆坡7日讯)马华特别行动局主任林圣财政针对廖派今天在各华文报章上刊登马华特大代表大会通知信并一一的列出召开会议的原因及其“正当”性做出回应。他表示廖派一意孤行, 在违犯党章及没有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中委同意下,毅然的决定自行召开特大已经是一件与理不合且劳民伤财的举动。 “他们所提出的所谓5项召开特大的原因在法律及情理上根本站不住脚。第一,廖派声称总会长翁诗杰及蔡细历漠视及不尊重双十特大的结果。在这里我们必须认清一个事实,总会中在任何场合都一直强调尊重特大的结果,所以所谓的第一个召开特大的原因不成立。” 他指出,虽然总会长在双十特大以微差通过对他的领导投下不信任票,但是马华党章里没有成文规定总会长在被投不信任票后必须辞职,而且依据马华党章必须得到超过三份二的中央代表赞成才能罢免总会长的职务,因此在法律上,总会长无须辞去他的职位。再者如果总会长仓促做出辞职的决定,马华将会陷入群龙无首的窘境,尽而让一些投机分子逮到机会乘乱上位,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结果。 他表示,廖派召开特大的第二个原因也非常的耐人寻味,团结方案产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不是总会长和蔡细历的“私下产物”。该团结方案是在征询各方的意见下并在各中委的见证下,“光明正大”的在10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在场见证包括了,马华署理总会长廖仲莱、总秘书王茀明上议院议长、副总会长江作汉、黄燕燕、中委王赛芝上议员等等的中委,因此这根本和“私下成交”扯不上关系。 “第三个原因和第一个一样没有差别,但是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在双十特大后,蔡细历决定上诉到社团注册局以厘清特大针对他以微差被拒绝恢复党职的合法性作出检讨, 当时廖仲莱也表示蔡细历有上诉的权利。如今该局已经做出裁决,双十特大针对蔡细历的恢复党职的决定是无效的,蔡细历有权恢复它的党职,而总会长及中委会也表示尊重,那么所谓的不尊重特大结果以不存在。” 他续指出,第四个翁蔡已经无法和现有的中委会合作及共事是豪无根据的。在11月3日的中委会里,超过三分之二的中委投票赞成团结方案的落实, 那么这意味着中委会成员和翁蔡的互动及合作完全处于容恰及愉快的状态,不能及无法共事的谣言不攻自破。 至于第五个召开特大的原因则太牵强,在翁蔡及中委会合作无间的情况下, 该原因已经变得毫无意义可言。 另外针对廖派召开特大的第二项特提案,他指出所有召开特的提案必须要有它的正当性及它的理由,但是廖派要在特大里通过撤销总会长在10月10日后的一切有关委任,停职或相关的承诺,但却找不出任何撤销有关决定的任何理由,这已经违反了党章第31条款及该项提案的正当性。 “基于种种召开1128特大的不合理原因,我再一次呼吁廖派三思而后,以免劳民伤财,加深党的分化及拖延重新整合党的付出及努力,我在这里呼吁廖派必须针对他们在没有查证下就发表及刊登不正确及不正当召开特大的原因及提案的通知书向总会长翁诗杰及署理总会长道歉”。
|